硫化橡膠低溫脆性測定儀——GB/T 1682—1979.GB/T 1682—1982 .GB/T 1682—1994O
本標準代替GB/T 1682—1994((硫化橡膠低溫脆性的測定 單試樣法》,與GB/T 1682—1994相比 主要技術變化如下:試樣厚度由(2.0±0.3)mm 更改為(2.0±0.2)mm(見 5.1,1994 年版的 5.1);
如果一組試樣中沒有任何1個試樣破壞,則試驗結果為無破壞。如果一組試樣中有2個或2個以 上試樣發(fā)生破壞,則試驗結果為破壞。如果一組試樣中只有1個試樣發(fā)生破壞,則再次取3個新的完好 試樣測試,3個試樣均未發(fā)生破壞則試驗結果為無破壞;否則試驗結果為破壞。
硫化橡膠低溫脆性測定儀沖擊裝置由沖擊器和沖擊彈簧等組成。試樣出現(xiàn)破壞的最高溫度,就是該試樣的脆性溫度。
試樣的長度為(25.0±0.5)mm,寬度為(6.0±0.5)mm,厚度為(2.0±0.2)mm。
在試驗溫度下,能保持流動,對試樣無附加影響的液體均可作傳熱介質(zhì)。這類傳熱介質(zhì)通常使用乙 醇,此外還有丙酮、硅氧烷等。
硫化橡膠低溫脆性的測定單試樣法
說明:——增加了“沖擊后取下試樣,停放至少30 s后再擦去試樣表面殘液并彎曲,在明亮的光線下觀察 試樣有無破壞并記錄”的要求(見7.1.6,1994年版的7.6);
——用“升降裝置”代替了“升降桿與提升彈簧”(見4.1,1994年版的4.1);樣品的詳細說明及其來源;
升起升降夾持器,將試樣垂直夾在夾持器上(如圖1)。夾得不宜過緊或過松,以防止試樣變形或 脫落。
試驗準備:降下升降夾持器,安放低溫測溫計,使測溫計的測溫點與夾持器下端處于同一水平位 置。向低溫容器中注入傳熱介質(zhì),其注入量應保證夾持器的下端到液面的距離為(75±10)mm。
沖擊裝置的彈簧在壓縮狀態(tài)下,沖擊器端部到試樣的距離為(25±l)mm。
沖擊器頭部形狀和尺寸如圖2所示。沖擊器的質(zhì)量為(2OO±2O)g,其工作行程為(40±l)mm。 單位為毫米
試驗室溫度試驗室溫度應符合GB/T 2941—2006中的有關規(guī)定。
冷凍介質(zhì)由適宜的傳熱介質(zhì)加致冷劑調(diào)配而成。
試樣經(jīng)沖擊后(每個試樣只允許沖擊一次),如出現(xiàn)破壞,應提高冷凍介質(zhì)的溫度,否則降低其溫 度,繼續(xù)進行試驗。
沖擊位置;增加了試驗前對試樣溫度調(diào)節(jié)和表面檢查的要求(見5.2,1994年版的5.2);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采用最小分度不大于1 °C的低溫測溫計測量冷凍介質(zhì)的溫度,可使用低溫溫度計、熱電偶、電阻溫 度計等。低溫溫度計為內(nèi)標式半浸的,以尾長150 mm,浸入液體深度75 mm為宜。
升起升降夾持器,使沖擊器在0.5 s內(nèi)沖擊試樣。
自由狀態(tài):直徑為19 mm,長度為85 mm?90 mm;
要求試驗前,試樣應放置在標準實驗室溫度下調(diào)節(jié)至少3 h,并在明亮的光線下彎曲試樣并檢查試樣表 面,試樣表面應光滑,無雜質(zhì)、損傷及微孔。成品應經(jīng)打磨后裁制成相應尺寸。
沖擊彈簧應符合如下技術要求:絕熱材料;程序A按7.1.1?7.1.6步驟進行試驗,一組試驗至少需要3個試樣。
沖擊器頭部o
沖擊彈簧——增加了降溫方式的選擇,即致冷劑的選擇除了干冰或液氮,還可以采用其他降溫方式(見 4.4.2,1994 年版的 4.4.2);——為滿足材料測試要求并簡化試驗步驟,增加了試驗程序B,即在規(guī)定溫度下沖擊試樣并判斷是 否產(chǎn)生破壞的方法(見第1章、7.2、8.2、第9章);
程序A:脆性溫度和試樣破壞現(xiàn)象;
取下試樣,停放至少30 s后擦去試樣表面殘液并將試樣按沖擊方向彎曲成180°,在明亮的光線 下仔細觀察有無破壞并記錄。當試樣發(fā)生破壞時應記錄具體破壞現(xiàn)象。
傳熱介質(zhì)——重新繪制了圖1,增加了圖題與說明(見4.1,1994年版的4.1);
注:也可采用其他降溫方式。
沖擊器試樣程序B:規(guī)定的試驗溫度和試驗結果。
試驗結果與處理
GB/T 1682—2014——增加了“調(diào)配到所需溫度或略低于所需溫度,以便在試樣浸入后冷凍介質(zhì)溫度正好是所需溫 度”的要求(見1994年版的7.2);
壓縮狀態(tài):長度為(40±l)mm,負荷為108 N?118 N。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航空工業(yè)集團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江蘇榮昌機械制造集團有限公司、 常州朗博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青島橡六輸送帶有限公司、北京橡膠工業(yè)研究設計院、江蘇明珠試驗機 械有限公司。
圖1試樣夾持與沖擊位置示意圖
本標準由全國橡膠與橡膠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通用試驗方法分技術委員會(SAC/TC 35/SC 2) 歸口。
——增加了“試驗報告應包括樣品的詳細說明及其來源”的內(nèi)容(見第9章,1994年版的第9章)。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yè)聯(lián)合會提出。
向傳熱介質(zhì)中加入致冷劑(一般采用干冰)并緩慢攪拌,調(diào)配到所需溫度或略低于所需溫度,以 便在試樣浸入后冷凍介質(zhì)溫度正好是所需溫度。
冷凍介質(zhì)單位為毫米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致冷劑可根據(jù)需要選用干冰或液氮。
低溫測溫計通過反復試驗,確定至少有兩個試樣不破壞的醉低溫度和至少一個試樣破壞的最高溫度,如這兩個 結果相差不大于1 °C時,即試驗結束。
本標準名稱或編號;
使用的傳熱介質(zhì)、致冷劑或其他降溫方式;
溫度值應精確到1°C。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降下升降夾持器,開始冷凍試樣,同時開始計時。試樣冷凍時間規(guī)定為3.0+:5min。試樣冷凍期 間,冷凍介質(zhì)溫度波動不應超過±1 °
程序ARubber 9 vulcanized—Determination of low-temperature
控溫范圍:室溫 -70℃(室溫≤25℃)
恒溫精度:±0.3℃
降溫速度:0℃~﹣30℃ 約2.5℃/min
﹣30℃~﹣40℃ 約2.5℃/min
﹣40℃~﹣70℃ 約2.0℃/min
z大外形尺寸:900×500×800mm(長×寬×高)
工作室有效工作空間:280×170×120mm(長×寬×高)
可裝試樣數(shù)量:1
數(shù)字計時器數(shù)字計時器:0秒 -99分鐘,分辨率1秒
冷卻介質(zhì):乙醇或其他不凍液
攪拌電機:8W
工作電源:220V--240V,50Hz,1.5kW
工作溫度:≤25℃